一、基本条件
1.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策部署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;
2.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,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、统筹协调能力和应对较为复杂局面的能力;
3.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,熟悉有关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,熟悉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业务,熟悉外部市场和行业相关情况;
4.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,团结合作、勤勉尽责、勇于担当、遵纪守法、廉洁从业、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;
5.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。
二、资格条件
1.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金融、法学、财务等相关专业。同等条件下,为国内双一流高校或QS前100名国外高校毕业者优先。
2.具有5年及以上银行、证券、信托等金融机构从业经验,熟悉基金、资管、信托等相关金融产品。
3. 持有法律职业资格、CPA、CFA其中之一相关证书。
4.掌握国家金融类相关政策法规,熟悉行业内各项业务的特点及运作方法,产品结构、业务流程、风险控制等工作流程。
5.具备较强的市场分析能力、行业研判能力;具有较强的领导力和沟通协调力,能起到良好的上传下达作用。
6.具有完整、规范的人事档案。
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。
三、禁止条件
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报名:
1.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;
2.涉嫌违法、违纪违规正在接受调查、审查的;
3.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;
4.曾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,被原工作单位辞退的;
5.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应聘的。
四、主要岗位职责
(一)负责投资类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、执行及调整;
(二)负责与投资类项目相关的股权管理工作;负责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与日常管理;
(三)负责投资类项目相关的统计及档案管理工作;牵头新增投资类项目的筛选、研判及推进工作;
(四)负责项目投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,组织投资后评价;牵头存量投资类项目投资回收工作;
(五)负责国家、行业政策及投资策略研究工作;
(六)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如您对此岗位感兴趣,请将简历发送至邮箱 jinkong1236@163.com